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ndinews.com/
- 发布时间:2023-04-21 17:1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翔发改复〔2023〕13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永平村银盘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约5亩),总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新建精深加工车间1200平方米,行车吊2台;新建冷库3680立方米;新建半成品区、成品区、农资服务区等服务用房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和供电配套设施1套,新建200立方米水池及供水、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产区内配套水、电、管网、场地、大门、门岗(10平方米)、绿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968.75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①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②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各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等,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1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 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4)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均须为专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
(2)施工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1和2必须同时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index查询)(注: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对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按时支付工资的能力,投标人无拖欠工资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投标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由投标人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网站(https://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
(3)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4 月28日下午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17日09时00分(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并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丫口田街1号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8183600486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杨喻喻
联系电话:13988387631 0871-65620677
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翔发改复〔2023〕13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永平村银盘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约5亩),总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新建精深加工车间1200平方米,行车吊2台;新建冷库3680立方米;新建半成品区、成品区、农资服务区等服务用房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和供电配套设施1套,新建200立方米水池及供水、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产区内配套水、电、管网、场地、大门、门岗(10平方米)、绿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968.75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①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②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各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等,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1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 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4)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均须为专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
(2)施工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1和2必须同时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index查询)(注: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对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按时支付工资的能力,投标人无拖欠工资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投标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由投标人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网站(https://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
(3)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4 月28日下午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17日09时00分(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并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丫口田街1号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8183600486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杨喻喻
联系电话:13988387631 0871-65620677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ndinews.com/
- 发布时间:2023-04-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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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村乡永平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翔发改复〔2023〕13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永平村银盘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约5亩),总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新建精深加工车间1200平方米,行车吊2台;新建冷库3680立方米;新建半成品区、成品区、农资服务区等服务用房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和供电配套设施1套,新建200立方米水池及供水、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产区内配套水、电、管网、场地、大门、门岗(10平方米)、绿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968.75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①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②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各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等,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1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 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4)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均须为专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
(2)施工单位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1和2必须同时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index查询)(注: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对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按时支付工资的能力,投标人无拖欠工资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投标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由投标人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网站(https://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
(3)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4 月28日下午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17日09时00分(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并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丫口田街1号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8183600486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杨喻喻
联系电话:13988387631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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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04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RY-WH-2023-04。 1.2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本项目采购预算:80000元。 1.5 最高限价::80000元。 1.6项目概况: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在监狱及企业形成有效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制定《风险管控手册》《隐患排查手册》,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1.7采购需求:为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制度建设和作业文件编写; (2).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教育培训; (3).安全风险识别(排查风险点、识别危险源、标识危险源等)、分析、评价;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区域风险告知卡、员工承诺卡、应急卡、应知卡和公告栏等); (5).隐患排查治理(编制隐患排查标准和清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各级排查、整改清单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等); (6).双重预防相关标识牌的制作; (7).成果整理和提交等。 1.8服务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双重预防机制报告编制,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满足双重预防机制评审要求,并向甲方出具经评审通过双重预防机制评估报告; 1.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在120天以内,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报告的编制工作,以及向甲方提交经评审通过后正式报告(纸质版 4 份,电子版 1 份),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10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具备健全的会计制度的声明); (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服务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 1.2.4(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3年5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3.3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2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办理手续。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6.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昆明市普吉街道办普吉社区水节箐新村25号 联系方式:胡文静 0871-6537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3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0871-6363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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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通三级公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通三级公路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备注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15865473.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41628536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41630473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最高投标限价:¥416317003.00元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发布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9日),向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书面材料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中标人。 投诉和举报电话: 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879-8343795 招 标 人:西盟乡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